地方本级收入35870亿元,增长10.1%,加上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收入30611亿元,地方财政收入合计66481亿元,增加5278.96亿元,增长8.6%。地方财政支出68481亿元,增加7887.2亿元,增长13%。地方财政收支相抵,差额2000亿元,国务院同意由财政部代理地方发行债券弥补,并列入省级预算管理。汇总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安排,全国财政收入73930亿元,增长8%,加上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00亿元,可安排的收入为74030亿元;全国财政支出84530亿元,增长11.4%。全国财政收支差额10500亿元。
2010年全国财政收支差额预计占GDP的2.8%,与上年基本持平。主要考虑:我国经济虽呈现回升向好势头,但基础还不稳固,需要保持财政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财政收入增长较低,支出压力又很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2010年财政赤字仍需保持适度规模。同时,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积极防范财政风险,为以后年度逐步缩减赤字留有余地,要将赤字率控制在3%以内。
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2009年底余额为119亿元,2010年预算调入使用100亿元,剩余19亿元。
(三)中央财政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情况
国内增值税15350亿元,增加1434.01亿元,增长10.3%。主要依据2010年GDP增长8%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1%左右,以及价格水平变化等因素进行测算。
国内消费税5241亿元,增加481.88亿元,增长10.1%。主要依据烟、酒、成品油、汽车等商品预计销售情况,以及提高烟产品消费税税率翘尾增收进行测算。
关税和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9650亿元,增加437.28亿元,增长4.7%。其中:关税1580亿元,增长6.5%;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8070亿元,增长4.4%。
企业所得税8061亿元,增加442.18亿元,增长5.8%。主要考虑企业利润情况,以及从2010年起对部分小型微利企业实施所得税优惠政策等因素。
个人所得税2542亿元,增加175.28亿元,增长7.4%。
证券交易印花税516亿元,增加20.96亿元,增长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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