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14.49亿元,下降1.9%。其中,中央本级支出157.96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156.53亿元。鉴于广播电视村村通等项目已基本完成“十一五”规划任务,相应减少项目支出;其他方面支出增长9.5%,继续支持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推进实施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等重点文化工程,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强化新闻媒体传播能力建设,加大文化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积极支持文化体制改革,重点推进中央各部门(单位)148家经营性出版社转企改制。
4.医疗卫生支出1389.18亿元,增加112.04亿元,增长8.8%,高于中央财政支出平均增幅2.5个百分点。其中,中央本级支出43.31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1345.87亿元。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安排1268.2亿元。进一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并将财政补助标准由上年的每人每年80元提高到120元。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力度。健全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继续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持6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82.25亿元,增加285.59亿元,增长8.7%,高于中央财政支出平均增幅2.4个百分点。其中,中央本级支出307.97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3274.28亿元。安排社会保障支出3185.08亿元,增加279.33亿元,增长9.6%。安排补助资金70亿元,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对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共安排补助资金1561亿元,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实施全国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巩固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共安排补助资金633亿元。调整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安排补助资金213亿元。继续做好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安排补助资金80亿元。
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安排就业资金397.17亿元(加上列入其他科目的就业资金为432.67亿元)。将2009年底到期的就业扶持政策延长一年,并根据就业形势变化调整完善。鼓励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基层和中西部地区就业,促进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支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加大对就业困难家庭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力度。(未完待续)
6.住房保障支出992.58亿元,增长1.4%。其中,中央本级支出376.58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616亿元。保障性住房支出安排632亿元,增加81.44亿元,增长14.8%,进一步推进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解决375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全面启动城市、林区、垦区、煤矿等棚户区改造,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和少数民族地区游牧民定居工程;住房改革支出安排360.58亿元,减少68.18亿元,主要是军队转业及离退休干部享受住房补贴的人数减少,相应减少了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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