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农林水事务支出3778.94亿元,增加267.7亿元,增长7.6%,高于中央财政支出平均增幅1.3个百分点。其中,中央本级支出321.95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3456.99亿元。农资综合补贴安排835亿元。农作物良种补贴安排204亿元,启动青稞良种补贴,推进花生良种补贴试点并逐步完善实施办法。健全农机具购置补贴制度,增加补贴规模,扩大补贴种类,安排144.9亿元。推动现代农业建设和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安排资金80亿元。支持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规划。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粮食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90亿元。加强农村扶贫开发,安排资金222.3亿元。实施农作物保险、能繁母猪保险、奶牛保险等保费补贴,安排资金103.2亿元。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完成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以及农村电网改造等,安排资金1150.1亿元。进一步扩大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和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实施范围。继续实施农村沼气等工程。支持解决6000万农村人口的安全饮水问题。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全面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健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
8.国土气象等事务支出336.25亿元,增加91.87亿元,增长37.6%。主要是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及矿产资源补偿费收入增加较多,按有关规定专项用于矿产资源开发与利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等。其中,中央本级支出131.32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204.93亿元。
9.环境保护支出1412.88亿元,增加261.08亿元,增长22.7%。其中,中央本级支出55.26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1357.62亿元。促进开发低碳技术,大力支持节能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建筑节能、新能源汽车等,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实施范围扩大到高效节能空调、高效电机等产品,加强重金属污染治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支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及重大减排工程,促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示范创建,安排节能减排资金833亿元。支持实施金太阳工程等,推动发展可再生能源,安排109亿元。加强林业重点工程和草原生态建设,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安排资金365.26亿元。鼓励重要能源、资源、原材料进口,严格控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支持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
10.交通运输支出2119.19亿元,下降2.7%,主要是铁路、高速公路、机场建设资金减少。其中,中央本级支出1288.74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830.45亿元。推进农村公路、国省干线等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新建、改造30万公里农村公路,安排资金1323亿元,增加175亿元。继续对城市公交等部分公益性行业给予油价补贴。支持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安排补助地方260亿元。铁路、高速公路、机场等项目建设安排125亿元,减少140.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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